徐州海关机场办事处(筹)简介
徐州海关机场办事处(筹)成立于2011年3月份,为徐州海关派驻徐州观音国际机场办事机构,负责对徐州观音国际机场进出境国际航班、进出境人员行李物品、分离运输行李物品、非政府常驻机构办公及私人物品的监管、征收行邮税、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它海关业务等工作。随着机场国际货运业务的开通,徐州海关机场办事处(筹)负责对经观音国际机场进出境货物的监管。
徐州海关机场办事处(筹)坚持“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海关工作方针,以准军事化纪律部队建设为指导,科学把握把关与服务的平衡点,在依法把关的同时,努力提高通关效率,打造和谐通关环境,为广大进出境旅客及货运企业提供热情服务,建设一支让国家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执法队伍。
进出境旅客通关基本程序
一、申报:进出境旅客携带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应在现场向海关进行申报,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海关凭以办理进出境物品查验、征免税和放行手续。
二、查验:海关检查旅客携带进出境的物品,核对进出境旅客申报是否属实,有无违禁物品,确定物品征、免税、扣留、退运或放行。
三、征税:按规定应予征税或超出免税限量的自用合理数量的物品征收行李物品税。
四、放行:复核申报手续、征免税手续,准予进出境物品提离海关监管现场。
进出境旅客通关基本规则
一、旅客携带行李物品进出境,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
二、海关监管场所设置“申报”通道(又称“红色通道”)和“无申报”通道(又称“绿色通道”),旅客携带需向海关申报的物品选择“申报”通道通关,携带无需申报的物品,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
旅客不明海关规定或不知如何选择通道的,应选择“申报”通道,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三、申报方式
1、除海关免于监管的人员以及随同成人旅行的16周岁以下旅客以外,进出境旅客携带有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以下简称《申报单》),向海关书面申报,并选择“申报通道”通关。
2、进出境旅客对其携运的物品以其他任何方式或在其他任何时间、地点所作出的申明,海关均不视为申报。
四、查验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时间和场所,由海关指定。海关查验行李物品时,物品所有人应当到场并负责搬移物品,开拆和重封物品的包装。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单独进行查验。海关对进出境行李物品加施的封志,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者损毁。
五、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不准进境或出境。海关按《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分类表》规定的范围验放。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不得携带进出境。
六、进出境旅客可以自行办理申报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报纳税手续。接受委托办理申报纳税手续的代理人,应当按照《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对其委托人的各项规定办理海关手续,承担各项义务和责任。
七、旅客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进行李物品,应当在进境时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核准后,自旅客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含6个月)运进,分离运输行李与携带进境的物品合并计算验放。旅客以分离运输方式运出的行李物品,物品所有人在出境前向出境地海关申报,经海关核准后,办理托运手续。